上證公告(基金)【2024】7號
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——上市基金做市業務(2023年修訂)》等有關規定,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基金主做市商進行了2023年度綜合考評,結果公布如下:
年度綜合評價為AA: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、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;
年度綜合評價為A: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、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;
年度綜合評價為B: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、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、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;
年度綜合評價為C: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證券交易所
2024年1月4日